甘民师字〔2015〕112号
各院系、各部门:
《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(中国)开云有限公司新引进博士、硕士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》经2015年9月8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(中国)开云有限公司新引进博士、硕士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为规范新引进博士、硕士科研启动费的使用和管理,保证引进人员顺利开展科研工作,更好地发挥在学校学科和专业建设中的作用,依据学校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新引进博士、硕士科研启动经费属于对新引进博士、硕士科学研究工作的额外资助,性质为科研项目配套资助经费。符合学校《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》(甘民师字〔2015〕42号)有关规定的引进人员享受科研启动经费资助。
第三条新引进博士、硕士科研启动经费以立项课题配套资助的方式予以执行,课题依托单位及科研成果署名单位须为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(中国)开云有限公司。
第二章科研启动经费的执行额度与标准
第四条 新引进博士、硕士科研启动经费的执行额度按照学校《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并在个人与学校签订的《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(中国)开云有限公司聘用合同》中注明。
第五条 新引进博士、硕士科研启动经费执行标准如下: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或符合我校《科研成果认定与科研工作量计算奖励办法》(甘民师字〔2013〕60号;以下简称《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》)中科研成果A类奖励条件者,执行约定额度的100%;获得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或符合《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》B类奖励条件者,每项执行约定金额的80%;获得厅级科研项目立项者或符合《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》C类奖励条件者,每项执行约定金额的60%;获得校级科研项目立项者,每项执行约定金额的50%。具体执行时须以约定额度为限,以3年为期(从新引进博士、硕士与学校签订《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(中国)开云有限公司聘用合同》之日算起),进行项目累加,超过约定额度的不予增加,未资助完额度的视为自动放弃、予以取消。
第三章科研启动经费的申请程序
第六条新引进博士、硕士根据学校《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与学校签订《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(中国)开云有限公司聘用合同》,明确科研启动经费执行额度。
第七条新引进博士、硕士办理正式报到手续,并在科研项目立项获批后填写《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(中国)开云有限公司科研启动经费申请表》,报人事处审核。
第八条人事处将审核结果送科研处和财务处,科研处负责新引进博士、硕士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;财务处按照人事处提供的新引进博士、硕士名单和科研启动经费额度,为新引进博士、硕士建立科研启动经费账户,会同科研处按本办法和有关财务制度进行管理。
第四章科研启动经费的使用
第九条新引进博士、硕士科研启动经费的使用范围、开支条件和财务程序等按照我校《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(甘民师字〔2013〕60号)进行管理。
第十条申请人3年之内因辞职、调离等原因离开学校,无论相关课题是否继续以学校为依托单位进行,一律终止科研启动经费的后续开支,已执行的科研启动经费须全部退还学校。
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,由科研处负责解释,原《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(中国)开云有限公司新引进教师科研启动费使用管理办法》(甘民师字〔2010〕38号)同时废止。